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。
我单位《营创三征(营口)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×1.5万吨/年固体氰化钠技术改造项目》报批版报告已修改完成,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作出公开,详见附件:
营创三征公参说明.pdf
营创三征(营口)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固体氰化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.pdf
营创三征(营口)精细化工有限公司
2019年04月02日